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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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C522604829 |
项目名称 |
新桥简易商铺(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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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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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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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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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新桥小商铺(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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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数量 |
36.39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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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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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不允许。 |
出租期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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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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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66元/平方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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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 |
第2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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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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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1.此次招租物业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竞租方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租方一旦参加竞租,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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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说明 |
1、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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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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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保证金:合同期最后一年的两个月租金;水电保证金:合同期首年一个月的租金。 |
物业管理费 |
1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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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由承租方承担,具体按实际发生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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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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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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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出租方领导班子审定后,可采取直接出租或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招租。物业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物业招租底价。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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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由出租方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公告期限以出租方要求为准),未征集到则继续延长公示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方。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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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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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必须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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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企业法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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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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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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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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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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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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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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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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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龙经理;曾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23599844;27758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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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longpeng@szexgrp.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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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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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深圳市明澜低空经济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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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12区宝民一路27号公路管理中心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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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宝安区属国企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深宝国资[2025]42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仅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