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限公司 臣田商务大厦第20层(2001-2003、2006-2014房)、22层(2201-2203、2205-2207、2212)房招租公告 2026-01-16

编号:自招-2026-BAW001(宝安湾公司)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宝安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限公司

出租物业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233号

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房号

面积

(㎡)

租赁底价

(㎡/元/月)

租赁期限

(年)

2001

93.38

53

5

2002

95.05

53

5

2003

295.06

54

5

2006

210.11

54

5

2007

75.83

52

5

2008

93.38

53

5

2009

95.05

53

5

2010

76.47

52

5

2011

215.88

54

5

2012

112.06

52

5

2013

123.94

52

5

2014

294.02

54

5

2201

93.38

53

5

2202

95.05

53

5

2203

295.06

54

5

2205

70.53

53

5

2206

210.11

54

5

2207

75.83

52

5

2212

112.06

52

5

免租期限

按承租面积大小约定免租期(300 ㎡以下:1 个月;300-500 ㎡:2 个月;500 ㎡以上:3 个月)

出租用途

办公

租金递增幅度

每两年递增2%,即租金单价第一、二年按中标价,第三年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2%,第五年在第四年基础上递增2%。

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注意事项

交易方式确定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现场公开竞价;逐轮公开报价,价高者中标。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如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公司经营班子会议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出租底价。若无报名者,可按实际情况延长招租公告时长。经原决策机构审批后,可按不低于出租底价90%的价格重新按原方式组织公开招租或优化招租方案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备注

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价人须为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或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价人须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经营、信誉优良,近三年没有不良经营记录,无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现竞价人存在违反诚实经营不良记录、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竞价人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承租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4)资格条件2条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1月19 日 00:00- 1月23 日18:00

其他事项

1. 竞价保证金为按租赁底价计算的2个月租金金额;租赁保证金为合同末期2个月租金金额;水电保证金为合同末期1个月的租金金额;租金一月一付,每月8日前付清当月租金;竞租人中标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

2.物业管理费:2028年4月30日前免物业费;2028年5月1日起,每月12元/㎡,由租户直接交给臣田物业。

3.空调收费标准:按空调冷量计费 1.2 元/kWh、空调维护费用 2.0 元/㎡/月,租户入住之日起开始计费,由租户与空调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并支付空调费用。

4.本批次公开挂网的物业中,竞租人可兼投兼中,同一竞租人总竞租面积达300㎡以上的符合大宗物业租赁,租赁底价为52元/㎡,但总竞租面积不可超过500㎡。

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名称

深圳市宝安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55-23304836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35号

网址

深圳市宝安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限公司

2026年  1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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