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自招-BAW001(宝安湾)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宝安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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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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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288㎡,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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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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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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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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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5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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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幅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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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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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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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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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现场公开竞价;逐轮公开报价,价高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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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如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公司经营班子会议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出租底价。若无报名者,可按实际情况延长招租公告时长。经原决策机构审批后,可按不低于出租底价90%的价格重新按原方式组织公开招租或优化招租方案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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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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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相关信息以资格审查时查验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登记信息为准,加盖公章); 2、竞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行政处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竞租人承诺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发现竞租人存在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竞租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发现竞租人存在欠租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竞价的权利(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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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27日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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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1680元;缴纳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缴交首年1个月的租金为水电保证金;租金一月一付,每月8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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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
名称 |
深圳市宝安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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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工、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5-23304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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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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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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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限公司
2025年 8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