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宝路华顺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观澜汽车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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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观澜大道5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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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7-8号100㎡,9号50㎡;10号50㎡;11号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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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业/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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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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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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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40.5元/平方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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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的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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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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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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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物业管理费每月1元/㎡; 2.水电费、电话网络费、办公室内清洁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户需装修或加装消防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户自理。 承租方二次装修后必须通过消防验收才能使用物业; 3.无优先承租权; 4.其他详见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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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公开招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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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由企业业务分管部门以及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参与协议谈判,经企业班子会批准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采用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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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告后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经公司经营班子会审批后,可调整方案重新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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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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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竞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竞价人承诺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相关承诺函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相关信息打印件) 3、竞价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提供相关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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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2日17 :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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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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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
名称:深圳市宝路华顺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观澜汽车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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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寿金 |
联系电话 |
0755-27766693,13537872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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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观澜大道5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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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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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路华顺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观澜汽车站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