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明澜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大厦204房物业自主公开招租公告 2024-01-09


   编号:自招-BJ (明澜公司)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明澜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物业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一路62号204房

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出租面积

80m2

出租用途

办公

出租期限

5年

免租期限

0个月

租金底价

53元/㎡.月

租金递增幅度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年起,租金单价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

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在租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注意事项

有优先承租权,其他详见招租文件。

交易方式确定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现场公开竞价;逐轮公开报价,价高者中标。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经公司审定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采用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备注

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或自然人资格,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必须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严禁转租。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9日17:00时

其他事项

缴纳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缴交首年1个月的租金为水电保证金;租金一月一付,每月6日前付清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人民币3元/㎡·月的标准,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竞价人中标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

1.租赁期间,如租赁物业纳入城市更新规划范围,或遇国家征收土地等情形,承租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如承租方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期限搬离租赁物业,视作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2.禁止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禁止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如对承租方使用物业用途做出要求,则承租方必须将物业用于约定的用途,不得做他用。承租方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出租方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承租方承担违约及法律等相应的责任。

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名称

深圳市明澜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汉辉

联系电话

13751055173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12区公路管理中心7楼

网址

http://www.bhlqjt.com/

深圳市明澜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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