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优配齐所属企业的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开展所属企业副总经理公开选聘工作。本次选聘通过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副总经理公开选聘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为所属企业选配具有管理经验、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切实加强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
二、人数、范围、条件
(一)选聘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企业副总经理2名(宝路华公司副总经理1名;松白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范围
深圳市内国有企业或宝安区内运输企业。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3)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男一般不超过57周岁,女干部一般不超过52周岁,女工人一般不超过47周岁。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宝路华公司副总经理:①10年以上交通运输企业工作经验,其中,至少2年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②具有会计师职称,8年以上会计或统计工作经验。
松白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党员;8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其中,至少5年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1月30日止。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选聘人选: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三、报名时间、提交资料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一11月19日。自荐人填写《宝安交通集团选拔副总经理个人自荐表》(附件1),并将个人相关证书原件提交至交通集团人力资源部。地址:宝安区宝民一路公路管理中心1907室 ,联系人:柯卓维;联系电话:27952599。
深圳市宝安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
宝安交通集团选拔副总经理个人自荐表.doc